第六百七十七章 孰真孰假 (第1/2页)
“下面,由捕头对人犯进行讯问。”审理员吴笑卿道。
“人犯柯明珠,现在本捕头对你进行问话,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说假话,逃避朝廷律法追究,将会受到朝廷律法的严惩,你可清楚了?”
马二花盯着那人犯柯明珠,冷漠的说道。
“好。我会如实回答的。”柯明珠应道。
“你有无犯罪?”马二花问。
“没有,民妇是被冤枉的。”
柯明珠的回答,如众人所料。
“问完了。”马二花道。
“好,状师有什么要问的?”吴笑卿望向柯明珠的状师万花筒。
万花筒起来,对吴笑卿鞠躬,又对马二花这边鞠躬。
然后方才问道:“有。马二花,我是你的状师万花筒,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第一个问题,刚才捕头控诉中提到,你和耳冬梅平日有隙不知道是不是如此?”
披头散发的人犯柯明珠哭着道:“我和耳冬梅平日并无矛盾,只是她每每无中生有,惹起事端,欺负于我,她骂我,打我也不曾还手。此乡邻皆有人证。望大人明察。”
接着,这柯明珠便要将这耳冬梅平日里如何欺侮她的情状声泪俱下的说了出来。
旁听之众闻言皆是垂泪。
吴笑卿见柯明珠哭哭啼啼说起伤心事不绝于耳,便是道:“柯明珠,你的意思,本官已明白了。状师,下一个问题。”
那状师万花筒即问:“柯明珠,本状师又问你。此次案发当天,你和耳冬梅之间的冲突,是谁惹起?”
“是耳冬梅引起的。那天早上,她一来到即辱骂我,说我是贱人,勾引她的老公,行苟且之事,话说的非常难听,她越骂越凶,到后来还对我拳打脚踢……”
柯明珠哭泣着,对耳冬梅的行径如同数家当似的,一五一十当庭说出来。
在柯明珠的陈述里,连伤人的刀都是耳冬梅拿来的。
而耳冬梅拿刀来砍她,追着她砍,数落着她是贱人。
耳冬梅最终是受伤了,可她的受伤是她是自己不小心跌倒被自己拿的刀给刺伤的。
但捕快来到之后,耳冬梅却向捕快哭诉,是她柯明珠持刀砍伤了她。
捕快不由分说,将她给擒拿了。
她完全是无辜,她不仅不是犯人,而且是妥妥的受害人。
柯明珠说得声泪俱下,旁听之人也不禁为之垂泪。
就连吴笑天那柔弱的心也被感动了。
这人真应该无罪。
应该马上释放。
而且应该好好的安抚一下她受伤的心灵。
审理员吴笑卿听着听着,却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说完了没有?还有什么问题的没有?赶快问。”
那状师万花筒说道:“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柯明珠,你以前有没有犯过罪?”
那人犯柯明珠道:“小女子从来没有犯过事。”
旁听席上有老妇人附和道:“我女儿从小就不干任何偷鸡摸狗的勾当,哪里有犯过事?”
万花筒状师满意的道:“报告审理员,本状师问完了。”
“好,既然你们问完了。那本官来问几句。”吴笑卿目无表情的问道。
“人犯柯明珠,受害人耳冬梅是不是你用到刺伤的?”
“不是,是她自己拿着刀刺我,我躲闪开,她自己扑倒在地上自己不小心刺伤了自己。”柯明珠回答吴笑卿的话语带着恐惧。
“人犯柯明珠,你之前在捕快面前的供述是否属实?你有无如实供述?”吴笑卿又问。
“大人在上,民妇所说句句属实,只不过那捕快没有如实记录,他们就是要欺负民妇无知,教民妇签字画押了。”
“本官看到,你在捕快那笔录,一共有七份,只有第一份承认是自己持刀刺伤了耳冬梅,而其他六份均是辩称是耳冬梅自己跌倒误伤了自己。但每份笔录上,你均是写上了‘此笔录与我所说的相符,我签名盖指印确认。’这又是怎么回事?你到底你次说了真话?”
吴笑卿的话语带着凌厉的气势。
“大人,您听民妇说。第一次,是捕快们做好了笔录,教我那样写字签名确认的。我说事实不是这样的,他们却说,没有关系的,你签名了,盖好指印就放你出去,否则我们继续查,你继续呆。
那时我呆在捕快点里,慌了神,故而便是承认了。
大人,后来民妇清醒过来,就再也没有这样说了。而是如实说是耳冬梅自己跌伤的,不关我的事。相反,一直都是她欺负我。”
柯明珠连忙解释。
吴笑卿摆摆手,不太耐烦的道:“本官已知晓。问话完毕,下面,请捕头举证。”
对于场上的问话,吴笑天勉强按照那意思记下。
不过,那民妇说话太多,又急于辩解的,语速比较快,吴笑天在记录的时候,只好摘其要点,匆匆记下些了。
“下面进行举证。”捕头马二花拿出指控审查报告,打开,里面摘录了案件的证据。
马二花念了起来。
“下面是第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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