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讨论 (第1/2页)
“这个案件发生在夕阳郡江湖极乐塔。
是一起毒案。
犯人张三被朝廷捕快抓获后,一直不肯承认其贩卖了毒品地狱幻魔。但有证人李四供述曾经三次在夕阳郡江湖极乐塔一楼卫生间内向其购买过三次毒品地狱幻魔,每一次100微诺。双方是面对面交易,没有其他旁人佐证。
大家讨论讨论,这起案件,是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向朝廷审理署提起诉讼?
吴笑天,你第一天来上班,我先听听你的意见。”
余双仁首先询问吴笑天的意见。
吴笑天刚想坐着好好听听这江湖刑律科是怎么讨论案件,怎么想到这余双仁简单说完这案件情况之后,便是率先询问自己的自己。
他不由得一愣。
此时,科室内所有人目光均是饶有趣味的看向来了吴笑天。
对于他们这些老手来说,讨论这么一个简单的小案件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只是不知道这新来的同仁有没有高见?
吴笑天思索。
该如何回答部长这问题。
他搜肠刮肚回忆自己学过的知识。
想起了江湖犯罪四要件说。
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呵呵,不错,说出来的有四个方面了。
一下子回答了四点,四个方面,总该会被认为有点水平了吧?
于是吴笑天带着笑容,自信满满,唯恐说话小声,科室里面的人听不到他的声音似的的说道:“笑天愚以为,张三是否触犯朝廷刑律,需要提起诉讼,可从四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犯罪主体方面。部长,不知道这张三年龄几何?”
余双仁道:“已经成年。”
吴笑天接着道:“既然张三已经成年,那么按照朝廷律法,就达到了可以追责的年龄。本案的主体方面没有问题。”
“第二,犯罪客体方面。朝廷律法明确规定,贩卖毒品需要负刑事责任,贩卖毒品是严重危害江湖的行为。张三若是方面毒品,他在侵犯客体方面也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方面,主观方面。张三是否明知违反朝廷刑律,而贩卖毒品呢?这一方面,按照证人李四的说法,显然张三是知道贩卖毒品是违反朝廷刑律的,但他还是贩卖了,也就是张三主观方面的明知的。明知故犯,张三应当严惩。
第四方面,客观方面。张三是否贩卖了毒品。李四证实张三贩卖了100微诺江湖情义币给他,而且是在江湖极乐塔贩卖的。张三说自己没有贩卖毒品,显然是在狡辩。在江湖极乐塔那种地方,怎么可能没有贩卖毒品呢?
综上,笑天认为张三贩卖了毒品地狱幻魔,朝廷应当按照刑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笑天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吴笑天的议论发出,顿时科室里面一片哗然,众人不禁露出了失望之色。
吴笑天说完,却是一脸期待的望着余双仁。
希望余双仁能够点评点评,肯定肯定。
不料,余双仁却是道:“刘十刀,你说说什么意见?”
刘十刀光头膛亮,中气十足,朗声说道:“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有一对一证据,不能认定犯罪事实。”
就这样,说完了。
吴笑天闻言一愣:自己的意见说错了?
分析得不对?
好像是只有一对一的证据,似乎以前老师上刑讼课的时候也提到过一个基本原理,只有一对一的证据,不能认定犯罪事实。
否则就会天下大乱,我说你犯罪,你便是犯罪了。
吴笑天顿时懊恼,恨自己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
余双仁目光看向典能。
典能拨了一下帅气的头发,然后富有磁性的男音传来:“我同意刘部长的意见。本案只有犯人张三的供述与辩解以及李四的证言,属于一对一的证据,其他证据又无法有效印证李四的说法,我认为也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吴笑天闻言方寸更乱。
自己的老乡也不支持自己的观点了。
“马二花,你的意见?”余双仁目光投向马二花。
马二花道:“我也同意刘部长的意见。本案虽然有李四证实张三贩卖毒品,但张三对此予以否则,又无其他证据印证李四说法,现有证据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朝廷捕快进一步搜集更加有力的证据证实张三的犯罪事实。”
余双仁抬了抬黑框眼镜,问道:“那你觉得我们朝廷捕快还有哪些方面可以进一步取证的?”
马二花道:“我认为至少有三方面应该进一步取证:一是对缴获的张三、李四二人的手机应该进行电子检查;二是对张三、李四的毒品交易现场,应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看能否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三是应该进一步询问在场的证人,看能否找到更多的人证实张三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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